時間:102年10月7日至102年10月22日

 

一、人員區分

約用護理師

三、職等職稱

四職等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四、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大專學歷者應具兩年護理工作經驗)

2.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如具下列條件者優先:(1)具營養師證書者(2)曾修習餐飲衛生相關課程至少2學分者(3)曾接受主管教育衛生行政機關或其認可機構所舉辦之餐飲衛生講習課程達32小時以上,持有證明者】

3.具大專校院衛生保健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若未具餐飲衛生相關課程2學分或餐飲衛生講習課程達32小時以

上須於就職前完成上述訓練課程】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5.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主要工作項目

1.校內餐廳衛生管理及飲水設備水質檢驗

2.外科護理及緊急傷病處理

3.推動及辦理健康促進學校活動(含:健康體位專案)

4.菸害防制業務

5.營養教育與諮詢

6.中心會議等行政業務

六、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七、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4職等每月薪資33421元~45217元,

由本校依其學經歷、專業證照及專長認定之)

八、工作地點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九、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並貼照片)及自傳(至少2頁)

2.最高學歷證書、護理師及其他專業相關證照等資料影本

3.推動菸害防治方案設計(至少5頁)

4.專業經驗服務證明及餐飲衛生相關課程學分證明文件

5.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推薦人1-2名及可連絡到之電話)

 註:所有資料請勿超過12頁

十、收件截止日

即日起至102年10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

十一、甄選方式

1.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

2.  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備註

1.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地址:台北巿文山區指南路二段117號3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四職等約用護理師」

4.本案連絡人:王小姐  (02)82377403  

中華民國 102 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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