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日期: |
2014/02/12 |
訊息標題: |
三軍總醫院護理部 第二十四期急症加護暨燒傷護理訓練班招訓簡章 |
訊息內容: |
一、招訓對象:國內各公私立專科以上護理科系學生/畢業生,領有護理師證書,對急症加護暨燒傷工作有興趣之護理人員。 二、招訓員額:25人。 三、訓練時間:自103年03月10日起至103年03月28日止,為期三週(不含ACLS)。 四、訓練內容: (一)基礎急重症護理訓練課程,課堂授課112小時,符合急重症護理學會規定,可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認證時數。 (二)ACLS(選訓課程),2天。 五、訓練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一)急症加護暨燒傷護理訓練班:每人新台幣10,000元整(含授課講義),與本院簽訂「醫療與教學合作契約」醫院派訓之學員予以半價優惠。 (二)ACLS(選訓課程):每人新台幣2,500元整(含授課講義)。 六、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報名表請至三總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填寫,並連同護理師證書影本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arthurisgood@mail.ndmctsgh.edu.tw本院護理部吳昱甫先生收。 (二)聯絡電話:02-8792-3311轉17365(吳昱甫先生)或17368(張靜宜督導長)。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03月10日止或額滿為止。 八、繳費日期:學員繳費期限自報名後起至103年03月10日止。 九、繳費方式: (一)以匯票方式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25號護理部(受款人為『三軍總醫院』,請勿傳真),收據證明於報到會場發給。 (二)親至三軍總醫院護理部繳款。 十、訓練期間相關規定: (一) 報到日當天須繳驗護理師證書正本。 (二) 訓練期間之考核: 1. 筆試佔90%(含心電圖與心律不整考試:20%、期中考:35%、期末考:35%);凡缺考者一律以零分計算,病假者亦同,無補考。 2. 出席狀況佔10%,凡點名未到者,視同無故缺席,每次扣總成績5分;若已完成請假手續者,不扣出席成績。 3. 結訓總評核成績須滿60分以上,通過評核得發給訓練證明。 4. 若參加ACLS課程且考試及格者,另由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發給證明。 (三) 受訓期間,請假時數超過學習總時數之1/6者,不發給訓練證明。 (四) 違反重大醫療紀律時,得經護理部人評會開會討論決議是否退訓。 (五) 受訓期間因上述規定之(一)、(二)、(三)、(四)任一項,而無法完成訓練者,恕無法退費。 (六) 上課時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飲料(含開水)進入演講廳,經查獲一律丟棄,每次扣總成績1分。 (七) 受訓期間恕不提供食宿且無法享有本院員工福利及勞、健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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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 13 Thu 2014 18:48
三軍總醫院護理部 第二十四期急症加護暨燒傷護理訓練班招訓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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