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日期:
2014/02/12
 
訊息標題:
三軍總醫院護理部 第二十四期急症加護暨燒傷護理訓練班招訓簡章
 
訊息內容:

 

一、招訓對象:國內各公私立專科以上護理科系學生/畢業生,領有護理師證書,對急症加護暨燒傷工作有興趣之護理人員。

二、招訓員額:25人。

三、訓練時間:自103年03月10日起至103年03月28日止,為期三週(不含ACLS)。

四、訓練內容:

   (一)基礎急重症護理訓練課程,課堂授課112小時,符合急重症護理學會規定,可申請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認證時數。

   (二)ACLS(選訓課程),2天。

五、訓練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一)急症加護暨燒傷護理訓練班:每人新台幣10,000元整(含授課講義),與本院簽訂「醫療與教學合作契約」醫院派訓之學員予以半價優惠。

(二)ACLS(選訓課程):每人新台幣2,500元整(含授課講義)。

六、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報名表請至三總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填寫,並連同護理師證書影本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arthurisgood@mail.ndmctsgh.edu.tw本院護理部吳昱甫先生收。

(二)聯絡電話:02-8792-3311轉17365(吳昱甫先生)或17368(張靜宜督導長)。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03月10日止或額滿為止。

八、繳費日期:學員繳費期限自報名後起至103年03月10日止。

九、繳費方式:

(一)以匯票方式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25號護理部(受款人為『三軍總醫院』,請勿傳真),收據證明於報到會場發給。

(二)親至三軍總醫院護理部繳款。

十、訓練期間相關規定:

(一)  報到日當天須繳驗護理師證書正本。

(二)  訓練期間之考核:

1.      筆試佔90%(含心電圖與心律不整考試:20%、期中考:35%、期末考:35%);凡缺考者一律以零分計算,病假者亦同,無補考。

2.      出席狀況佔10%,凡點名未到者,視同無故缺席,每次扣總成績5分;若已完成請假手續者,不扣出席成績。

3.      結訓總評核成績須滿60分以上,通過評核得發給訓練證明。

4.      若參加ACLS課程且考試及格者,另由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發給證明。

(三)  受訓期間,請假時數超過學習總時數之1/6者,不發給訓練證明。

(四)  違反重大醫療紀律時,得經護理部人評會開會討論決議是否退訓。

(五)  受訓期間因上述規定之(一)、(二)、(三)、(四)任一項,而無法完成訓練者,恕無法退費。

(六)  上課時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飲料(含開水)進入演講廳,經查獲一律丟棄,每次扣總成績1分。

(七)  受訓期間恕不提供食宿且無法享有本院員工福利及勞、健保。

 第24期ICU訓練班簡章(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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