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查調所得並據以報稅,切記要使用網路申報,才能避免因政府提供的資料不完整,導致漏稅受罰。

 

財政部指出,納稅人向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的所得資料如不完整,只有使用網路報稅時,短漏報所得可以免罰;非網路報稅案件,即使利用查調資料,也無免罰權。

 

財政部鼓勵民眾透過網路下載所得資料或向稽徵機關查調所得,並利用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但是,財政部提醒,查調所得資料僅供參考之用,納稅人還是要自行確認資料正確性,以減少發生短漏報情事,避免遭補稅並被處罰鍰。

 

一名納稅人因為使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的所得資料報稅,結果出現短漏所得150萬元情形,主張免罰遭拒,理由是「未使用網路報稅」。

 

財政部表示,納稅人依規定向財政資訊中心或稽徵機關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並憑以在法定結算申報期間內,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其經調查核定短漏報的課稅所得,如屬財政資訊中心或稽徵機關依規定應提供而未能提供的所得資料,才可以免罰。

 

財政部舉例,稅捐機關發現有民眾在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向稽徵機關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卻未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結果,國稅局審核其申報資料時,查獲納稅人漏報所得150萬餘元,因而對其補稅並處罰鍰。

 

政部指出,由於納稅人當年度並非採用網際網路方式報稅,雖然漏報的所得,確屬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應提供而未能提供的所得,但不具免罰資格。

 

陳美珍


【2013/10/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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